GB500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2022-01-13

5.1 一般规定

5.1.1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很少或没有火焰辐射的场所,应选择感烟火灾探测器。
  2 对火灾发展迅速,可产生大量热、烟和火焰辐射的场所,可选择感温火灾探测器、感烟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
  3 对火灾发展迅速,有强烈的火焰辐射和少量烟、热的场所,应选择火焰探测器。
  4 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且需要早期探测的场所,宜增设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
  5 对使用、生产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气的场所,应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
  6 应根据保护场所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和燃烧材料的分析,以及火灾探测器的类型、灵敏度和响应时间等选择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对火灾形成特征不可预料的场所,可根据模拟试验的结果选择火灾探测器。
  7 同一探测区域内设置多个火灾探测器时,可选择具有复合判断火灾功能的火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控制器。

5.2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5.2.1 对不同高度的房间,可按表 5.2.1 选择点型火灾探测器。

对不同高度的房间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注:表中 A1、A2、B、C、D、E、F、G 为点型感温探测器的不同类别,其具体参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C 的规定。
5.2.2 下列场所宜选择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1 饭店、旅馆、教学楼、办公楼的厅堂、卧室、办公室、商场、列车载客车厢等。
    2 计算机房、通信机房、电影或电视放映室等。
    3 楼梯、走道、电梯机房、车库等。
    4 书库、档案库等。
5.2.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点型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
    1 相对湿度度经常大于95% 。
    2 气流速度大于 5m/s 。
    3 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
    4 可能产生腐蚀性气体。
    5 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6 产生醇类、醚类、酮类等有机物质。
5.2.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1 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
    2 可能产生蒸气和油雾。
    3 高海拔地区。
    4 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5.2.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选择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且应根据使用场所的典型应用温度和最高应用温度选择适当类别的感温火灾探测器:
    1 相对湿度经常大于 95% 。
    2 可能发生无烟火灾。
    3 有大量粉尘。
    4 吸烟室等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或蒸气滞留的场所。
    5 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等不宜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所。
    6 需要联动熄灭“安全出口”标志灯的安全出口内侧。
    7 其他无人滞留且不适合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但发生火灾时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5.2.6 可能产生阴燃火或发生火灾不及时报警将造成重大损失的场所,不宜选择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温度在 0℃ 以下的场所,不宜选择定温探测器;温度变化较大的场所,不宜选择具有差温特性的探测器。
5.2.7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选择点型火焰探测器或图像型火焰探测器:
    1 火灾时有强烈的火焰辐射。
    2 可能发生液体燃烧等无阴燃阶段的火灾。
    3 需要对火焰做出快速反应。
5.2.8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焰探测器:
    1 在火焰出现前有浓烟扩散。
    2 探测器的镜头易被污染。
    3 探测器的“视线”易被油雾、烟雾,水雾和冰雪遮挡。
    4 探测区域内的可燃物是金属和无机物。
    5 探测器易受阳光、白炽灯等光源直接或间接照射。
5.2.9 探测区域内正常情况下有高温物体的场所,不宜选择单波段红外火焰探测器。
5.2.10 正常情况下有明火作业,探测器易受X射线、弧光和闪电等影响的场所,不宜选择紫外火焰探测器。
5.2.11 下列场所宜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
    1 使用可燃气体的场所。
    2 燃气站和燃气表房以及存储液化石油气罐的场所。
    3 其他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气的场所。
5.2.12 在火灾初期产生一氧化碳的下列场所可选择点型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
    1 烟不容易对流或顶棚下方有热屏障的场所。
    2 在棚顶上无法安装其他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场所。
    3 需要多信号复合报警的场所。
5.2.13 污物较多且必须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所,应选择间断吸气的点型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或具有过滤网和管路自清洗功能的管路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7.1 一般规定

7.1.1 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根据实际应用过程中保护对象的具体情况按下列分类:

  1 A 类系统可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家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警报器、应急广播等设备组成。
  2 B 类系统可由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
  3 C 类系统可由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
  4 D 类系统可由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
7.1.2 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物业集中监控管理且设有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的住宅建筑应选用A 类系统。
  2 仅有物业集中监控管理的住宅建筑宜选用 A 类或 B 类系统。
  3 没有物业集中监控管理的住宅建筑宜选用 C 类系统。
  4 别墅式住宅和己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可选用 D 类系统。

7.2 系统设计

7.2.1 A 类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在公共部位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 3~6 章的规定。
  2 住户内设置的家用火灾探测器可接入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也可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
  3 设置的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将火灾报警信息、故障信息等相关信息传输给相连接的火灾报警控制器。
  4 建筑公共部位设置的火灾探测器应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
7.2.2 B 类和 C 类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户内设置的家用火灾探测器应接入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
  2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启动设置在公共部位的火灾声警报器。
  3 B类系统中,设置在每户住宅内的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连接到控制中心监控设备,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应能显示发生火灾的住户。
7.2.3 D 类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多个起居室的住户,宜采用互连型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2 宜选择电池供电时间不少于 3 年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7.2.4 采用无线方式将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组成系统时,系统设计应符合 A 类、 B 类或 C 类系统之一的设计要求。

7.3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7.3.1 每间卧室、起居室内应至少设置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

7.3.2 可燃气体探测器在厨房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天然气的用户应选择甲烷探测器,使用液化气的用户应选择丙烷探测器,使用煤制气的用户应选择一氧化碳探测器。
  2 连接燃气灶具的软管及接头在橱柜内部时,探测器宜设置在橱柜内部。
  3 甲烷探测器应设置在厨房顶部,丙烷探测器应设置在厨房下部,一氧化碳探测器可设置在厨房下部,也可设置在其他部位。
  4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宜设置在灶具正上方。
  5 宜采用具有联动关断燃气关断阀功能的可燃气体探测器。
  6 探测器联动的燃气关断阀宜为用户可以自己复位的关断阀,并应具有胶管脱落自动保护功能。

7.4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置

7.4.1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独立设置在每户内,且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 1.3m~1.5m 。

7.4.2 具有可视对讲功能的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宜设置在进户门附近。

8.1 一般规定

8.1.1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火灾声光警报器等组成。

8.1.2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独立组成,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当可燃气体的报警信号需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接入。
8.1.3 石化行业涉及过程控制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 的有关规定设置,但其报警信号应接入消防控制室。
8.1.4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
8.1.5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时,应能启动保护区域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8.1.6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保护区域内有联动和警报要求时,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实现。
8.1.7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设置在有防爆要求的场所时,尚应符合有关防爆要求。

8.2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设置

8.2.1 探测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顶部,探测气体密度大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下部,探测气体密度与空气密度相当时,可燃气体探测器可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中间部位或顶部。

8.2.2 可燃气体探测器宜设置在可能产生可燃气体部位附近。
8.2.3 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半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 的有关规定。
8.2.4 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区域长度不宜大于 60m 。

8.3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设置

8.3.1 当有消防控制室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当无消防控制室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8.3.2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设置应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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